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:截至11月底,2024年新疆“煤改电”二期居民供暖设施入户改造工程(以下简称“煤改电”二期工程)24.84万户任务全面完成。这也意味着,持续3年的“煤改电”二期工程圆满收官,有效解决农村73.83万户居民冬季取暖问题。
“煤改电”二期工程始于2022年,工程涉及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、阿克苏地区、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、喀什地区、和田地区、吐鲁番市、哈密市,涵盖43个县(市、区)、439个乡(镇)、3896个村。
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处负责人厉超介绍,“煤改电”二期工程的实施,有力推进了乡村振兴和群众宜居水平,社会和经济效益显著;有效减少了燃煤取暖使用量,降低了污染物排放,改善了农村冬季大气环境质量,生态效益逐步显现。
3年来,为高质量推进“煤改电”二期工程顺利实施,各有关地、州、市从组织机构、政策宣讲和质量监管等方面多管齐下,将“煤改电”工程纳入重要民生工作,开展惠民政策宣传活动,落实监督管理责任,制定年度工作计划,依法依规严格实施招投标,加强施工质量全过程监督。
下一步,各地将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,严格落实长效运维机制,制定维保服务方案,建立运行维护机制。
另外,各地将持续深入宣传“煤改电”相关惠民政策,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,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,指导农户实施节能改造,提高电采暖设备使用效益,提升居民的体验感和幸福感。
(文章来源:天山网-新疆日报记者王亚芸)